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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教 营造良好招投标市场环境
日期: 2012-09-19  来源:    阅读次数: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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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多举措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侧记

 今年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招投标市场由此迎来全新发展阶段。安徽省各级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及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合肥、马鞍山、淮南、淮北、芜湖、宣城等地招投标监管局(招投标中心)组织的《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更是精彩纷呈、形式多样。马鞍山市招投标监管局在组织集中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还举办了《条例》知识竞赛。淮南市招投标监管局专门组织了《条例》的街头宣传活动,使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此外,安徽各地还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联系实际,探索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新方法

无论是在《条例》颁布之前,还是在《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始终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着孜孜不倦的实践和探索。

安徽省各市县十一五期间就陆续起步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合肥市20095月组织研发了网上招投标系统,目前已经全面实行了电子招投标。2012413日,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研讨会,认真讨论《安徽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稿)》,进一步推动电子招投标的开展。

《条例》确立了招投标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2010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就组织该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通过集中培训考核方式,颁发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业绩信用手册,探索建立了安徽省招标员制度。截至目前,安徽省253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共有专职从业人员近5000人,通过参加年度考核取得了招标员证书。招标员制度的建立,为该省招投标行业的持续发展培养了专业人才,积蓄了后备力量。

评标专家是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力量。《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2010年,安徽省组建了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在库专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早在1998年就已经组建起建设行业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在库的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4600多人,且按照专业相近或相通、便捷和实用的原则进行了细致的分类,服务于实际评标工作。

《条例》明确,国家建立招投标信用制度。201111月,在《条例》草案最后一轮征求意见时,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在该省倡导发起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月活动。该活动以诚信为本、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安徽省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标中心(交易中心)、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中广泛开展,有力地增强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了诚信招投标理念,推动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安徽省马鞍山、滁州、合肥、芜湖、宣城、宿州、肥东、长丰、寿县等地还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实施了两场(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中标后评估和监督,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实施招标前、中标后诫勉谈话,规范招投标质疑和投诉等,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执法,营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良好环境

《条例》细化和明确了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的认定情形和处罚标准,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大了制裁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奠定了依法招标投标的基础。安徽省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认真贯彻《条例》,在日常招投标监督活动中,严格执法,努力营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环境。

20121月至5月,合肥市招投标监管局共受理投诉信访事项140余件,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案件30余起。该局同时对被处罚单位实行网上公开披露制度,借力媒体公开曝光,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在该市公安机关的有力配合下,对涉嫌使用虚假证件参与投标的5家投标单位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提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有力地打击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了该市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守法诚信。

泾县招投标中心在对该县幕溪河公园绿化施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过程中,发现参与投标的24家投标企业以协商报价的方式串通投标,集体围标。泾县招投标中心重拳出击,对24家单位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提交公安机关处理,有关人员被依法拘留或取保候审,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震慑了违法违规投标企业,净化了该县招投标市场。

南陵县严厉打击骗取中标行为。在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南陵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涉嫌伪造投标保证金收据(票面金额380万元)参与投标的一家投标企业,提交公安机关侦查属实,对当事人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对该投标人暂停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在《条例》颁布后,依法查处了该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一起严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案件,依法取消了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给予了相应处罚。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一直是建筑市场的顽疾,饱受诟病。2012621日,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召开加强和创新招投标活动监管,清理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研讨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研讨清理打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安徽省建筑业和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注重根本,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科学发展

     《条例》实施后,安徽各地招投标监管机构,特别是合肥、淮南、淮北、宣城、滁州、黄山、马鞍山等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注重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实际需要,与同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建管、造价、质量、安全、合同等管理机构紧密联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在最近召开的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会长办公(扩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招投标活动既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关键环节,与建筑市场管理的整体不宜分割。就现行的法律法规、工作实践来说,这一重要部分或者关键环节无论与招标前环节,如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还是中标后环节,如造价、合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等,都环环相扣、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因此,针对安徽省一些地区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招投标体制改革,以及一些地方因机构改革不完善而产生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业内资深人士纷纷呼吁,改革既要牢牢把握和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高效地服务招投标工作,更要注重实事求是,避免舍本求末、偏离实际。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在恪守法律法规的宗旨下,以合理的低价,寻一流的队伍,创优质的产品,促进建筑业及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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