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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日期: 2021-12-07  来源:    阅读次数:1996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黄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现结合实际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黄冈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董成钢同志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小组,组织召开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心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服务、政府集中采购服务法治建设的渠道。

(二)强化法制学习,提升法治思维。中心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全面融入到中心的各项工作中来。组织举办了一期《法治力量》专题讲座,利用每周五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日组织中心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网络密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泄密案件警示录》《优化营商环境之殇》《贪欲不遏 自毁人生》《偏航》等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襄阳庞公大桥串标腐败案”和“齐齐哈尔公共资源交易腐败窝案”等与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案例,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彦震带队参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公开庭审旁听活动,在干部职工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在中心内部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提升了中心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升服务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中心党组始终坚持集体研究、依法决策,修订完善了《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制定了《黄冈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开评标服务科工作人员值日制度》《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电子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等。聘请专业律师作为中心法律顾问,积极邀请其参与中心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的研究工作,推进科学依法决策,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开门纳谏”专项活动,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簿》和评价二维码,开通“主任信箱”,实行“一项目一评价”,走访调研等“五种渠道”,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对中心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漏点、盲点和堵点。

(四)突出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严格按照法定职责,主动作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四个不见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受理。围绕“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全面取消现场注册、取消现场报名、取消招标文件费用、取消工程项目纸质投标文件,实现市场主体“只在线上走,不在路上跑”。“不见面”网上开标。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全流程,开发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坐在家里电脑前就可参加开标,既节约交通费、住宿费等交易成本,又有效保密了投标人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有效防范围标串标。“不见面”远程异地评标。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发工程项目远程异地在线评标系统,实现了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省市县三级跨区域远程评标。“不见面”网上秒购。开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在网上商城展示所有商品。小额集中采购项目,市直单位在商城根据需求下单“秒购”,采购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完成交易。二是“四个取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零收费”。取消政府采购工程“两金”。全面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释放了企业现金流。取消平台信息服务费。严格按照《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平台信息服务费,每年可为中标企业减轻负担250余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中心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履行投标保证金收退的主体责任。同时,优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工程项目电子保函,减轻投标企业保证金利息负担。截止目前,共有21个交易项目使用电子保函,保函金额达2881.2万元。取消政府集中采购服务收费。一方面不向采购人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人所需的评标专家费、专家误餐费、采购文件资料费等费用均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另一方面,不向供应商收取报名费、资料费、中介服务费等任何费用,降低企业成本。2021年1-10月,中心共完成进场项目347个,交易额达到80.63亿元,节资增值约7.5亿元,完成工程项目电子全流程157个,电子全流程化率100%,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38个(主场项目75个,客场项目63个)。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1个,交易额14345万元,节资增值1000万元。

(五)做实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印制3000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选编》,利用上门服务、业务培训的时机积极向采购单位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法律知识。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彦震带队赴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安系统专题解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9家市直单位,工程、家具、会计等不同行业领域的10名供应商代表举办“开门纳谏”座谈会,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法律知识。在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场所通过电子屏、宣传展板等方式,积极向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的市场主体宣传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六)示范创建引领,建设长效机制。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聚焦单项示范创建,积极推进中心《“不见面采购”的黄冈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项目申报,突出自身优势,精准发力,突破重点,努力争创单项示范样板。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源头防范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全面提升中心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法治示范单位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融入部分职责不深入。一是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得不严,自觉性不高,对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精神领会不够到位。二是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执行法定程序就行了,没有充分利用工作时机向市场主体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三是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比较片面,部分干部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重考核结果、轻宣传实效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对中心党组布置的学法、普法工作执行落实不够到位。

(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普法专职力量不足,目前中心的普法工作主要由业务科室办理,开展普法工作同时还要承担科室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效果。普法专业水平不高,虽然普法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比较过硬,理想信念绝对的坚定,但离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法、用法、普法有机结合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做到学以致用。普法先学法、懂法。中心将通过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中国普法、黄冈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学习法治资讯,在单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法懂法氛围。一是党组以上率下学。研究制定中心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将法治学习贯穿至中心党组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中。二是中心干部集中学。利用每周五干部学习教育的时机,组织中心干部集中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不断提高中心干部法治意识。三是“法宣在线”在线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5分以上。四是新媒体随时学,组织干部职工关注和推广中国普法、湖北普法、法治大别山、黄冈普法微信公众号,运用新媒体随时随地学法普法用法。

(二)凝聚法治力量,打造专业队伍。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实行中心全体科室共同参与实施,上下形成合力,促进依法办事依法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共同营造尚法环境,凝聚中心法治力量。二是组织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公开庭审旁听活动,开展生动的法治学习、法治调研、法治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突出中心职能,聚焦普法重点。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服务单位,是普及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重要窗口。在普法工作中,中心将着重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市场主体法治宣传,突出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一是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讲堂,着力提升中心干部的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政府集中采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通过窗口、开标区等途径,向市场主体发放《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选编》等读本,增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引导和规范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法治营商环境。

(四)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宣传载体。中心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方式,让枯燥的法律条文深入人心。一是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优势,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视频、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活动,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在驻点村积极宣传与乡村振兴有关的政策法规。三是结合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就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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